近日,中央对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新部署。明确从今年7月起,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场行动。
政知君观察到,全国视频会议结束后,云南、安徽、重庆、天津、山东、陕西、甘肃、黑龙江、辽宁、浙江、湖北、海南等多个省份,迅速召开全省动员部署会。
云南召开全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议
湖北召开全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
辽宁召开全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
甘肃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推进会
扫黑除恶,直接关系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以及国家长治久安。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开启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随后,“扫黑风暴”席卷全国,取得预期胜利。
数据印证了战果: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7万人,黑恶犯罪势头被根本遏制。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89742件,处理1159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649人,移送司法机关10342人。
专项斗争收官,不代表扫黑除恶收手。
随着打击力度加深,黑恶势力在组织形态和手段上出现新变化。有的隐身蛰伏、变异升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2021年3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提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要防黑恶势力卷土重来,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同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防范整治、智能公开举报奖励、打早打小依法惩处、精准有效督导督办等机制。
2024年,中央政法委牵头,我国首次对各省区市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中央督导。
成效显现。2025年,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2.8%,创本世纪以来新低。命案同比下降8.7%,同样为本世纪最低。
如今,为期一年的深化专项行动启动。
一方面,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高质量发展需高水平安全护航,必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另一方面,黑恶势力仍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隐患。面对高压态势下黑恶犯罪的新趋势,必须保持严打震慑,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地方层面,多地从线索核查、打击重点、“打伞破网”、源头治理等方面提出要求。
这里有两个细节值得关注。
第一,迅速掀起新一轮攻势。
政知君梳理发现,多地强调要快速形成新一轮扫黑除恶攻势。
天津提出,查深查透线索,强化纪法协同与分层分类打击,深化重点行业、地区、人员防范整治,迅速掀起新一轮攻势。
山东表示,深挖彻查一批黑恶线索,攻坚突破一批重大案件,整治规范一批行业乱象,迅速掀起新一轮攻势。
黑龙江指出,准确把握目标任务,迅速掀起凌厉攻势。
辽宁强调,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迅速掀起强大攻势,集中解决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滋生犯罪的行业乱象。
第二,突出打击重点。
在持续高压之下,部分黑恶势力开始隐藏转型,从“网下”转向“网上”,“显性”转为“隐性”,“硬暴力”变为“软暴力”,从传统领域渗透至新兴行业,发现和打击难度加大。
背景在于,政法机关高度重视黑恶犯罪向网络蔓延的严峻态势,将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作为常态化斗争的重要内容。
此次深化行动中,利用网络平台及“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是打击重点。
具体而言,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实施非法放贷、恶意索赔、非法催收、劳务碰瓷、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等涉网黑恶势力,以及大肆实施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的黑恶势力。
地方部署均提及这一重点。
浙江提出,在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犯罪,提升对新型黑恶犯罪的发现、打击、处理能力,细化方案,有计划推进。
重庆表示,在依法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犯罪。
此外,一些省份已向社会公开发布线索征集公告。
8月5日,湖北发布《关于湖北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
公告列明多个举报范围,包括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实施的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碰瓷敲诈、网络暴力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以及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等。
多地还公布了举报渠道。
湖北
天津
辽宁
深化扫黑除恶,既是法治工程,也是民心工程。
从专项斗争到常态化治理,再到此次为期一年的深化行动,彰显了党中央持续推进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也折射出我国基层治理能力和法治建设水平的稳步提升。
下一步,关键在于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健全长效机制不懈怠,确保扫黑除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安全就在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