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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赛格商场坠亡事件 雁塔区多部门联合调查处置专班通报详情

来源:华潮新闻网

新京报讯 据“今日雁塔”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赛格国际购物中心(下称“赛格商场”)发生人员坠亡事件后,雁塔区迅速响应,随即组建由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司法及审计等多部门构成的联合调查处置工作专班(下称“调查专班”)。专班通过问询谈话、调取资料等手段,并引入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相关疑点展开核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坠亡事件详情

赛格商场地处西安市长安南路与小寨东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于2013年10月正式开门迎客。目前场内员工规模超1200人,入驻品牌逾1020个。陕西利和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严某,主营业务涵盖服装服饰批发及销售代理等,自2013年起便在赛格商场内开展经营。

2026年7月1日12时13分,公安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赛格警务站接到报警,称商场内有人从高处坠落。12时15分,民警抵达现场进行处置。

事后监控视频还原了事发经过。7月1日11时40分,严某经由地铁小寨站E口进入赛格商场B2层,随后步行至内部观光电梯区域。11时47分至11时50分间,他乘坐4号观光电梯直达商场7层,全程未与旁人交流或接触。11时57分,严某发布了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紧接着在11时58分,他将手机投入垃圾桶,期间依旧无任何人际互动。12时05分,严某翻越商场7层栏杆,在场群众——包括一名41岁的女性宁某——试图施救但未成功。严某最终从7层跳下,坠落在商场B2层的花丛中。

坠楼发生后,现场保洁人员与商场安保率先到达。12时12分,安保人员使用礼宾柱隔离现场,并用围布遮挡坠楼者所在区域,未直接触碰死者。12时15分,派出所民警赶到划定警戒线。12时19分和12时21分,两名120急救人员先后进入核心区近距离查看,发现严某躺卧在花丛中,身体被枝叶遮挡,导致急救工作难以展开。12时23分,急救人员与警方沟通后,在商场安保协助下,将严某移至附近空地实施救治。12时27分,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严某已无生命体征,现场随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3时02分,公安雁塔分局的现场勘查与尸体勘验工作全部完成,工作人员配合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人员将遗体转运至该校医学院停尸中心。

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及视频调取,公安雁塔分局认定严某死因为高坠所致,未见其他异常,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二、商业纠纷情况

(一)关于网传“违规核销店庆券”一事

调查显示,2020年,陕西利和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统称“利和公司”)旗下的5家店铺位于商场5层及部分B1层区域。赛格商场在2020年9月25日至10月18日期间举办七周年店庆,发放店庆券,规定消费者可在2020年9月29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使用。利和公司所属的5家店铺均参与了此次活动,执行“单笔单柜实付满600元可用1张300元店庆券”的规则。

2021年4月,赛格商场监测到部分会员号在利和公司店铺存在“短时间内连续购买、品类一致、金额略高于门槛、支付方式相同”等特征,据此判定利和公司存在违约套券行为。2021年6月16日,利和公司以书面形式承认了这一违约事实。经查阅资料、谈话询问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原始纸质销售流水单的核查,调查专班初步确认,利和公司当年确实存在违约套券行为。

(二)关于网传“高额罚款”一事

经查,网传的“高额罚款”实为双方《合同书》中约定的违约金。2020年8月,赛格商场(甲方)与利和公司(乙方)签订的《合同书》第16.5条明确约定:“乙方(含乙方员工)或与他人协作违反甲方规定,套取甲方VIP积分返利或分单开票套取赠品、银行刷卡活动返利及甲方推广活动的各类电子券,一经发现,乙方应按违规套取总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约定总金额的价格,并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基于此条款,赛格商场要求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确定赔付金额为1154.6万元。2021年6月16日,利和公司书面同意分批次从其货款中扣除该笔款项。资金往来明细显示,上述金额已于2021年12月履行完毕。核实发现,利和公司自2021年至今,未就违约金事宜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益。双方在2026年5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曾就减免1154.6万元违约金进行过多次沟通,但未达成一致。

此外,调查询问显示,赛格商场在未与利和公司确认违约金核算基数的情况下,单方面设定了“同一会员号使用10次以上店庆券且单笔金额均在700元以下”的核算标准,并认定利和公司“违约套券金额达606.72万元”。然而,经第三方审计机构调阅活动期间利和公司的38279份销售数据,赛格商场7月2日《情况公告》所称的“违约套券金额”,实为其单方面认定的违约订单销售总额。按其所定标准,符合条件的销售单数为9664单,若假设这9664单均存在违约套券行为,每单套券300元,推算出的最大可能违约核销金额应为289.92万元。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属经营者之间的商事合同,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暂未发现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调查专班初步认为,赛格商场《情况公告》中的“违约套券金额”实为销售金额,存在事前未在《合同书》中明确“违规套取总金额”核算标准、事后单方面认定基数的问题;且要求支付的1154.6万元违约金过高。

(三)关于网传“强制撤柜”一事

调查显示,因经营调整,利和公司在2026年实际在赛格商场经营4家店铺,分别位于6层、5层及部分B1层区域。其中,2家店铺租期于2026年6月30日届满,赛格商场分别于2026年6月2日和11日向利和公司发送了不再续约的电子邮件,并有签收记录,事发时这两家店已撤柜;剩余2家店铺租期也已于2026年7月31日到期并完成撤店。调查专班初步认定,赛格商场在未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决定不再续约,虽有合同依据,但未顾及长期合作商户的实际状况。

目前,赛格商场与利和公司已就违约金事宜达成和解。调查专班要求赛格商场加强商业经营全流程合规管理,对其经营行为将继续深入调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据悉,利和公司法定代表人严先生确诊患有抑郁症,曾在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就诊5次,并出现过轻生行为。事发后,调查专班及时对接家属,做好生活照料和法律政策咨询等善后工作。我们呼吁社会给予逝者及家属应有的尊重,不信谣、不传谣,愿逝者安息!

编辑 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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