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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一公职人员因领导私下致电医生打探病情报警 警方已行政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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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一公职人员因领导私下致电医生打探病情报警 警方已行政立案

广西梧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王丽(化名)向新黄河记者透露,她因工作期间患病就医,却意外得知单位领导曾致电主治医生打听病情。王丽认为此举侵犯隐私,随即报警。7月11日,当地公安局长洲分局兴龙派出所已对这起涉嫌侵犯隐私案进行行政立案,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王丽回忆,她是2024年通过考试进入该中心工作的。入职后,因部分工作问题与个别领导产生矛盾,自认受到针对的她开始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情况。“今年3月19日上午我去医院看病,当天主治医生就接到了单位领导的电话,对方直接询问我的病情。”王丽表示,直到3月26日第二次就诊时,她才从医生口中得知这一细节。根据王丽提供的录音证据,医生确认事发当日确实接到一名自称来自王丽单位的男士来电,专门打探其健康状况。

“得知有领导私下打听病情后,我出现了应激反应。这段时间晚上睡不着,经常头痛、心悸、胃痛,身体饱受折磨,我才决定报案。”王丽称,7月10日她正式报案,次日派出所便予以立案。

公开信息显示,梧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梧州市行政审批局。7月29日,记者致电该局求证,工作人员表示需核实后再回复,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针对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分析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的健康状况属于核心隐私信息。单位领导未经许可,直接向医生刺探职工病情,构成主动窥探隐私。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隐私权立案,意味着办案机关初步认定该行为具有违法嫌疑,后续需查实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情形。

赵良善强调,用人单位虽拥有合理用工管理权,但权限边界严格。作为政务服务窗口单位,若领导需评估职工履职能力、安排调岗或审批病假,应直接与职工沟通,由员工自主决定是否提交病情证明,无权绕过员工私下向医疗机构获取诊断详情。即便出于工作考量,这种私下打探也属于管理越界。

赵良善进一步指出,涉事领导作为公职人员,除面临治安法律风险外,还需承担政务纪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并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可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等处分。此外,本案不应仅止于治安层面,纪检监察部门可同步介入核查,厘清是否存在打击报复、区别对待等主观动机。

赵良善建议,该名职工在等待治安案件处理的同时,可通过两条途径维权:一是提起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张隐私权侵权,要求赔礼道歉;二是向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申请对该领导违规打探隐私的行为开展纪律调查。

记者:刘钊 编辑:曹梦佳 校对:刘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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