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一家名为“橘子宾馆”的小旅馆,近日被连锁品牌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侵犯商标权。老板在网上发视频讲述了这件事,引发不少关注。
原告方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并称由于该宾馆使用近似名称,已导致品牌方损失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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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和网络信息来看,这家“橘子宾馆”规模不大,招牌上的字和桔子酒店名称相近。店老板表示,自己只是开个小店谋生,没想到会收到法院传票,觉得有些意外。
桔子酒店是华住集团旗下的中端连锁品牌,在全国有数百家门店。他们主张,“橘子”与“桔子”在字形和读音上高度相似,容易让消费者混淆,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有法律人士指出,此类商标侵权纠纷中,法院通常会考量两者是否构成近似、是否可能导致公众误认,以及被告的实际经营状况和主观意图。赔偿金额也会结合品牌知名度和原告实际受损情况来判定。









